2026年度最新资讯:四川省 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TD‑2026‑MRK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马尔康嘉绒交通水利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②联合体参加磋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
③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⑤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和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将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发送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名邮箱中收到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费支付界面,扫描回传报名表和费用支付凭证,待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对应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
七、其他
受马尔康嘉绒交通水利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TD‑2026‑MRK001
2.采购项目名称:马尔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检测单位采购
3.采购人:马尔康嘉绒交通水利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②联合体参加磋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
③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⑤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和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