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招标—云南省文山长水实验中学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S2026-083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长水实验中学食堂自费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00,招标人为文山长水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0,000.00,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上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米面粮油类采购;(002)蔬果类、鲜肉禽肉类、鸡蛋类采购;(003)干货类、调味品类采购;(004)水产类、副食类采购;(005)临时或保障供应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米面粮油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满足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
(002蔬果类、鲜肉禽肉类、鸡蛋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满足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
(003干货类、调味品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满足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
(004水产类、副食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满足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
(005临时或保障供应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一般资格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和供货期间,中标人应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及招标人实际管理要求,持续保有合规食材供应的全部资质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食材稳定、安全、不间断供货。若履约期内因自身运营条件和管理不达标被各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或实施处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满足要求承诺函”。
3.由招标代理机构于等标期(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的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