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招标—北京北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分食堂项目食材采购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6FW0703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北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分食堂项目食材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北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北京部分食堂项目,中标人须每天提供配送服务(包含节假日)。(2)配送符合食堂要求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调料类、副食品类、冻货类、蔬果菌类、肉禽蛋类、水产类、杂品类(杂粮、豆奶淀粉饮品肉类等制品类、腌制类等)等。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2027 年 9 月 30 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京北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分食堂项目食材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北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分食堂项目食材采购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三年的投标人应出具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在开标前 6 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复印件(对资信证明不设置格式要求,但资信证明中写明了需要阅读背书或声明的,投标人应提供背书或声明内容。若资信证明中注明 “复印无效” 等字样,需提交正本),以上财务要求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 业绩要求:提供 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食材配送服务类业绩至少 1 项;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为准;以上业绩须提供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体现配送内容页、盖章页,如合同中未体现配送内容的相关信息,提供对应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配送清单,否则业绩不予认可)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招标代理评标当天查询为准,如有上述情形,投标无效;
3.1.5 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得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