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招标—吉林省长春市轨道交通空港线 (9 号线) 一期工程档案楼会议系统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6GD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空港线 (9 号线) 一期工程档案楼会议系统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 企业自筹:1114883.00 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 5 层多媒体报告厅、多媒体专题培训教室、多媒体教室进行建设,旨在提升企业人才培养能力,支撑战略发展目标,打造现代化、智能化、多功能的培训场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市轨道交通空港线 (9 号线) 一期工程档案楼会议系统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轨道交通空港线 (9 号线) 一期工程档案楼会议系统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 1 个及以上同类设备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2025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 份;
(2)企业近三年(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 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 1 份;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1 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1 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1 份、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