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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辽宁省灯塔市红阳热电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31 15:48:48 浏览次数:9

2026年度最新公告:辽宁省灯塔市红阳热电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R2026-015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招标采购,计划投资7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水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和粮油类等主副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资金,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8月28日8时30分至9月4日16时00分;

2.2.获取方式:线上购买或线下购买。

线下购买携带相关材料到辽宁省沈阳市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出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9月21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9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

1.配送期限:配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3.质量标准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5.配送地点:灯塔市兆麟西路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后勤食堂。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