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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洛阳市孟津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组团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6-01-22 13:49:55 浏览次数:39

2026最新:洛阳市孟津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组团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孟津区河阳街道清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孟津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组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NHR-2026-02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组团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968199.27元。最高限价:15968199.27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阳光社区五期清庄组团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商业、2#商业、3#商业、4#商业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温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6、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工期:3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所有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120日至20260126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邮箱获取

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4)信用承诺函。

(5)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人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后,回复投标人进行转账缴费,缴费成功后,投标人需将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将通过该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021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许工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sqs79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