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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最新: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1:40:45 浏览次数:32

2026最新: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D(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同;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餐厅共南北两个,南校区餐厅共有3层,经营面积11836平方米;北校区餐厅一层,经营面积2086平方米。本次拟将南校区餐厅作为第一标包;北校区餐厅作为第二标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招标两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两个标包进行经营。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包:南校区餐厅;;(002)二标包:北校区餐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包:南校区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正文;

(002二标包:北校区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30830分到202601301730

获取方式:以邮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3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2131430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SD(2026-004)

2.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餐厅共南北两个,南校区餐厅共有3层,经营面

11836平方米;北校区餐厅一层,经营面积2086平方米。本次拟将南校区餐厅作为第一

标包:北校区餐厅作为第二标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招标两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两个标包进行经营。全校目前就餐师生人数约60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己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经营模式根据《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豫教体卫艺(2024)301)、《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豫教体卫艺(2024)302)、《河南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豫卫药食(2024)4)及《洛阳市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洛政办明电(2024)18)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42)、《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校园餐监督的决定》的通知(洛人常(2025)49)、《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学校食堂分类供餐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25)1)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如政策发生变化,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米、面、油、蛋、奶大示食材由县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肉、蔬菜、调料品等食材和原辅材料由县教体局做好监管确保食材采购环节零利润。选聘的餐饮公司接受三方监管做好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方式,由师生自主刷卡消费,纳入县1+5校园餐数字化管理平台及系统,统一实施管理。4.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包,各标包具体内容:一标包:南校区餐厅;

二标包:北校区餐厅;

注: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包,对所投标包进行响应。

4.3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

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

合同);

4.4服务质量: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4.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123日至202613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2.地点:按照要求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和报名资料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联系方式);

3.方式: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邮箱;(3)文件费转账凭证。

4.售价:招标文件300/标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621314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62131430(北京时间);

: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胡冰 15712992308

邮箱:guoxinzhaobiao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