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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项目快讯: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6:39:43 浏览次数:22

项目快讯: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D2025-5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61110.00,招标人为惠东县创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智慧平台系统):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30900分到2026013017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0(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3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2130930

开标地点:惠州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