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发布: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TGC-C202601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农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4、信用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国判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需提供截图及承诺)。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截图及承诺)。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0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TGC-C20260103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路灯照明专业分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4.预算金额:144522.45元(含税)
5.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报价比例不得低于3%
6.采购需求:路灯照明专业分包具体按照施工图及规范要求和现场实际需求进行施工。
7.合同履行期限:以项目现场要求为准
8.质量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