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6-04-1:
项目名称: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项目采购2名供应商,分为A包,B包,投标者不能同时参与A包,B包投标,同时参与视为无效投标、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1)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A包,负责配送范围:千家镇、抱由镇、大安镇、万冲镇、志仲镇。
(2)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B包,负责配送范围: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佛罗镇、尖峰镇、莺歌海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多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
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4日14时30分至2026年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邮箱
3、方式: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如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并说明事由)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