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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江苏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15:22:30 浏览次数:10

招标资讯!江苏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GJ20260227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招标条件

本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2.454465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渔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包括更换酒店客房客控控制面板、更换地下快充充电桩、地下慢充充电桩修复、更换4-6号楼连廊大屏、核心机房三级等保、为达到三级等保要求进行的硬件升级、防静电活动地板更换、智能化设备链路检查做标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涌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

(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各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峻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峻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峻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施工(新建、改建、扩建)业绩。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不可。(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4)如为工程内容含智能化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4)如为工程内容含智能化工程的则智能化工程部分工程造价须达到25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工程的,则智能化工程部分工程造价须达到25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

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确

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3)木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2013】508号文苏建招

【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4日12时30分到2026年03月12日17时30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

4.2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购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6)项目负责人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

六其他

1.招标条件连云港市渔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进行公开招标.节.散清有兴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件,现对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2.2项目编号:HRGJ202602270012.3工程地点:渔湾欢乐城;2.4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5质量要求:合格:2.6本

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渔湾游客中心项目智能化质保维修,包括更换酒店客房客控控制面板、更换地下快充充电桩、地下慢充充电桩修夏、夏更换4-6号楼连廊天屏、核心机房三级等保、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

份:3224544.65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

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

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2年1月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施工(新建、改建、扩建)业绩。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2)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

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4)如为工程内容含智能化工程的,则智能化工程部分工程造价须达到25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会议质疑投诉)(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4)本工程执行以下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4.2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6)项目负责人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夏经理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73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