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招标!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5129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现有线路全长34.1公里(含东延线),共设车站34座(伪皇宫站、东广场站、长春南站、芙蓉桥站、西安桥、南昌路、朝阳桥、解放桥、湖西桥、宽平桥、抚松路、孟家屯、湖光路、电台街、前进西、前进大街、卫明街、卫光街、卫星广场、亚泰立交桥、伊通河、职业学院、吉林广电、会展中心、世纪广场、金鑫街、博硕路、金河街、农博园、净月潭公园、紫杉路、宝相街、滑雪场、长影世纪城),设置湖光路车辆段、净月停车场,南四环控制中心。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含南延线)工程全长20.426公里,共设车站21座(长春站北、北亚泰大街、伪满皇宫、东大桥、东新路、吉林大路、公平路、海口路、浦东路、威海路、北海路、职业学院、世荣路、南环城路、宜盛街、天工路、福祉大路、天青路、天普路、前十里堡、天新路),设置天工路车辆段,南四环控制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9)。
2.2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现有线路全长34.1公里(含东延线),共设车站34座(伪皇宫站、东广场站、长春南站、芙蓉桥站、西安桥、南昌路、朝阳桥、解放桥、湖西桥、宽平桥、抚松路、孟家屯、湖光路、电台街、前进西、前进大街、卫明街、卫光街、卫星广场、亚泰立交桥、伊通河、职业学院、吉林广电、会展中心、世纪广场、金鑫街、博硕路、金河街、农博园、净月潭公园、紫杉路、宝相街、滑雪场长影世纪城),设置湖光路车辆段、净月停车场,南四环控制中心。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含南延线)工程全长20.426公里,共设车站21座(长春站北、北亚泰大街、伪满皇宫、东大桥、东新路、吉林大路、公平路、海口路、浦东路、威海路、北海路、职业学院、世荣路、南环城路、宜盛街、天工路、福祉大路、天青路、天普路、前十里堡、天新路),设置天工路车辆段,南四环控制中心。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信号系统的维保,包括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计划性检修(包括日检、双日检、半周检、周检、半月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等)、设备故障抢修、应急值守、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及招标方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服务期: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合计3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5日至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至今)管理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证明材料
(4)企业近五年(2021年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夏经理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733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