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招标!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2026-03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0万元(其中第一包:15万元;第二包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及时有效,本项目共分2包,兼投不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一包);(002)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估
价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入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
(0022026年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土地评估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1日17时30分
现场领取;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夏经理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733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