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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2026年今日公告:盘龙区颐华路博客寓小区一至五单元电梯更换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6-03-30 16:58:48 浏览次数:40

2026今日公告:盘龙区颐华路博客寓小区一至五单元电梯更换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盘龙区颐华路博客寓小区一至五单元电梯更换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龙区颐华路博客寓小区一至五单元电梯更换项目

2.2项目编号:GXTC-A1-26290176

2.3招标范围:招标人采购5台电梯,包含但不限于:新购置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电梯井道、机房、底坑等士建整改工作;旧电梯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并回收处置,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颐华路216号博客寓(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

2.7质保期要求:自政府部门对电梯检验合格取得电梯检验报告之日起12个月(且质保要求为整梯质保,含零配件等),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护、保养服务。

2.8项目预算(含税):105万元。

2.9资金来源为: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帮扶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自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质要求):

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级别)

若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级别);同时还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及设备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级别)

3.1.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至少3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上岗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④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2025年度或2023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成立不足两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1.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327日至202643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417日下午14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