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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2026五月重磅招标%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09:44:56 浏览次数:15

2026五月重磅招标%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I26002-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4.49万元,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附屋设备、设备限界、桥隧设备及其附屋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工作。线路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

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土建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士建结构设施及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桥隧结构、地面段结构、区间疏散平台、U型槽罩棚、桥梁、排水设施等结构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新线前期介入投标人承担新线轨道设备及其附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排查、抢修及有关新线前期介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限界检查投标人承担线路设备限界的检查及侵限物紧急处置工作。具体维保范围的设备设施数量以本项目本专业最终移交设备数量为准,后期为运营需要而增加的辅助设备也包含在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

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

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工务轨道施工或维保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屋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附屋设备、设备限界、桥隧设备及其附屋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工作。

线路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轨道设备及其附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土建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土建结构设施及附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桥隧结构、地面段结构、区间疏散平台、U型槽罩棚、桥梁、排水设施等结构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新线前期介入:投标人承担新线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排查、抢修及有关新线前期介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限界检查:投标人承担线路设备限界的检查及侵限物紧急处置工作。

具体维保范围的设备设施数量以本项目本专业最终移交设备数量为准,后期为运营需要而增加的辅助设备也包含在内。

2.2项目地点天津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附屋设备、设备限界、桥隧设备及其附屋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工作。

2.4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工务轨道施工或维保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营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