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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五月重磅快讯¥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5 10:24:16 浏览次数:28

五月重磅快讯¥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JCG-2026-05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59405元,招标人为安阳市坤宝纺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后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

记录进行查询,响应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

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9日17时30分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就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智造园7#楼音响设备项目

1.2.采购编号:HJCG-2026-05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5.采购预算(控制价):1059405元

1.6.合同履行期限(交验期):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后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响应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

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