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印刷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 吉林省
###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印刷品的潜在投标人应到指定邮箱报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7月21日13时0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LZB-2026-044;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印刷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年度预算不超50万元;
采购内容:印刷品(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质量标准:所有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无残次,临期,翻新,假冒产品,且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重要货物随货提供合格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需为吉林省政采云入驻商家,并能够上架相关服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服务能力;
2.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2.3 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2.4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2.8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9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2 谈判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3时0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3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