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示公告: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设备管控平台研发项目
(招标编号:JBJGZB-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设备管控平台研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研发范围为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设备管控平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软件平台研发、硬件设备采购集成、配套软件采购集成三部分。软件平台研发部分包含调研、设计、开发、调试、测试、验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硬件设备和配套软件采购集成部分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验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直到完成整体上线,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双方最终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设备管控平台研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设备管控平台研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项目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
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7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1)投标人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
(2)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2、3.7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费到账后投标人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 06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注: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