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手术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XZB】20260627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手术床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手术床2台,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质保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3质量标准:合格。设备须是全新的、非返修或翻新设备,是正式投入市场的非研制期设备,国产设备生产(出厂)日期为设备到货之日起3个月之内,进口设备为9个月之内,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
5.4质保期:原厂质保不少于2年。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本项资质。
3.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本项资质。
3.5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监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应的经营资格(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可不提供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本项资质。
3.6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提供货物为进口产品的,须取得该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7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提供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之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洛阳市市。
3、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一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