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连云港市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ZM202607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艺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经营面积约450平方米,现有6个经营窗口,约240个就餐座位,其中教职工餐厅,面向教职工开放,可容纳52人同时用餐。食堂包括后厨加工区、售卖区、就餐区、管理工作区等,前后场布局合理,主要设备设施齐全,一卡通消费系统完善,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到位。学校在校学生500人左右,住校生人数约260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1t;&1t;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1t;&1t;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有关上述处罚以“信用中国”“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查询为准。)有相关处罚的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0日11时00分到2026年07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州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