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重磅推荐: 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TJL-ZB202607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综合资质或检测专项资质(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3.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 信誉要求:
5.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5.2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4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磋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磋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20260709
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
竞争性磋商范围:对2026年长春高新区规划四路检测;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综合资质或检测专项资质(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3.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 信誉要求:
5.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5.2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4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磋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磋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