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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16家分支机构弥散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8 14:52:54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16家分支机构弥散供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地区:西藏自治区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16家分支机构弥散供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RB-SCGZ-20260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16家分支机构弥散供氧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弥散式供氧设备。采购范围覆盖山南、昌都、拉萨、日喀则、那曲五市(地)下属海拔3800-4000米之间分支机构,每机构配置1台,共16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货物。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使用

1.6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

1.7预算金额:480000元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480000元(含税),响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4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不允许进行转包、分包。

2.9其它资格要求:若响应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若响应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网上获取方式: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并联系进行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转账备注:XZRB-SCGZ-202601标书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0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拉萨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