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广东省 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607HX3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1325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南沙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七、其他
受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的委托,就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ZC‑2607HX3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使用。
5.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标的: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物理和化学创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00(项);采购预算:¥593125.00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项目《磋商邀请》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8.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我公司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4.开标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开评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