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河北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化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
河北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本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化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BYZB-2026-0723-24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化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化检察听证室所需设备等进行采购安装。
预算金额:294500.00元
最高限价:2945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询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 2026年8月13日,每天上午 09:3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报名的);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人报名的)。
3、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4时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保定市
五、询比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21日14时30 分
2、地点:保定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