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推荐:湖北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CN-202608-3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90.4635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儿童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3)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函。(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报名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递交资料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武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N-202608-305
2.项目名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90.463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0.4635万元
6.采购需求: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
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8.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3)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函。(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报名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
扫描件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递交资料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