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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2026年度最新招标:湖北省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10:29:29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招标:湖北省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FH-ZYYY-2026‑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松滋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松滋市中医医院采购空气消毒机55台。具体采购明细如下:(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磋商文件。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松滋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松滋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FH‑ZYYY‑2026‑10

2.项目名称:松滋市中医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万元

5.最高限价:26万元

6.采购需求:松滋市中医医院采购空气消毒机55台。具体采购明细如下:(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湖北

3.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磋商文件。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松滋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松滋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