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招标—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中小型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068626200A095915N/01/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中小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包:槽式混合机、三维运动混合机、粉碎机设备采购;(002)第二包:喷雾干燥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槽式混合机、三维运动混合机、粉碎机设备采购)
1.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要求,有一定的资金周转和保障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设备供应、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承诺可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供应商须负责更换发票,保障采购人完成抵扣。
4.响应保证金保函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
7.供应商尽职调查表
8.诚信合规尽职调查同意函
9.供应商、供应商实际控制人、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持有20%以上股权的股东和供应商企业日常经营负责人无行贿、欺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规事件的承诺书。
(002第二包:喷雾干燥设备采购)
1.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要求,有一定的资金周转和保障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设备供应、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承诺可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供应商须负责更换发票,保障采购人完成抵扣。
4.响应保证金保函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
7.供应商尽职调查表
8.诚信合规尽职调查同意函
9.供应商、供应商实际控制人、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持有20%以上股权的股东和供应商企业日常经营负责人无行贿、欺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规事件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7日13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