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推荐公告:云南省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项目厨房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DZB2026—08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项目厨房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高新融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施工完成后,需配套采购一批厨房设备、餐厅桌椅及餐具等,包括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维保等全流程服务,保证餐厅正常运营,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项目厨房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项目厨房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经判定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网站自行办理,现场携带或网络上传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DZB2026—080
2、项目名称: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项目厨房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采购预算:约46.36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及项目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采购需求:玉溪高新科创园职工餐厅施工完成后,需配套采购一批厨房设备、餐厅桌椅及餐具等,包括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维保等全流程服务,保证
餐厅正常运营,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7、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为1000.00元/天。
8、质量要求:交付货物需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品,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9、服务地点:玉溪高新区。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