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禁止复制内容!
设备招标

2026年度最新招标:云南省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10:16:03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最新招标:云南省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DC-ZB-26A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江城农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元):9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供应商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或声明函,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需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提供截图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7时30分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6]64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江城农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有能力完成竞争性磋商商文件所涉及内容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响应。

2.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城县农场三队茶叶精制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2.2采购编号:YNDC-ZB-26A04。

2.3交货地点:江城县整董镇江城农场三队。

2.4采购预算及限价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2.5采购需求:采购一套茶叶包装设备(三角包高速转盘给袋式包装机、全自动双工位小茶饼紧压机、喷码机、小饼茶包装机、高速给袋包装机、螺杆空压机)。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按合同协议书标明的技术参数和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之内安装调试完毕。

2.8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标包。

3.磷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供应商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或声明函,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需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提供截图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1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