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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2026最早: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及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5:30:47 浏览次数:38


2026最早: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及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THHCG-YPH(GK)2026-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及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万元,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岳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息化软件系统的建设,配套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云资源开通、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及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及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打印时间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并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8日23时59分到2026年01月2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硕 15712990896

邮箱:zhaobiao01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