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早: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梧桐食堂”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2026-ZC-00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梧桐食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69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梧桐食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梧桐食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考核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9.72】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⑤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2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确认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各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硕 15712990896
邮箱:zhaobiao012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