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早:南阳市中医院新华院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YSZYY-XH-2026-01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中医院新华院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76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NYSZYY-XH-2026-0113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医院新华院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7600.00元
最高限价:3276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一标段南阳市中医院新华院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327600.00327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器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南阳市中医院新华院区物业保洁服务(县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满一年后,甲方按照项目要求考核细则,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合同要求予以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
5.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设备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器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响应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查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交服务机构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报名时需携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注1、上述所有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科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硕 15712990896
邮箱:zhaobiao012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