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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16:40:32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资讯: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L-2026-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2万元,招标人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场所环境改造,购买实验台、通风橱、电子天平、磁力加热搅拌器、气体传感器测试装置、真空泵、真空干燥箱及配套真空泵、高速离心机、磁力搅拌台、电化学工作站、马弗炉、超声波清洗机、氙灯、电热鼓风干燥箱、反应釜、冰箱等设备设施。构建支撑材料合成、表征、测试的研发平台,满足科研与教学需求;具体数量、参数等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人资格;响应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技术研发博士工作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HNDL-2026-01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金额:282000元(最高限价:282000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场所环境改造,购买实验台、通风橱、电子天平、磁力加热搅拌器、气体传感器测试装置、真空泵、真空干燥箱及配套真空泵、高速离心机、磁力搅拌台、电化学工作站、马弗炉、超声波清洗机、氙灯、电热鼓风干燥箱、反应釜、冰箱等设备设施。构建支撑材料合成、表征、测试的研发平台,满足科研与教学需求;具体数量、参数等详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环境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与实验室规范,供应设备符合技术规格与性能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于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在项目总体建设周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及技术支持,质保期1年,提供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人资格;响应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7.2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8.3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0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漯河市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