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SZYY202659ZW522YWZY)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险费证明)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受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
2. 项目编号:HNSZYY202659ZW522YWZY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内容: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预算金额:人民币99.00万元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1年,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5. 服务地点:本项目包含东风路院区、迎宾路院区的污水处理站,共计两处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险费证明)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 方式:现场获取;
3.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 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 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