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NIMT-CS-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IMT-CS-2026009
项目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万元。
最高限价:8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单位|数量|参数要求|
| ---- | ---- | ---- | ---- | ---- |
|1|应急消防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交通执法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水利巡检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电力巡检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环保巡检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通信巡检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农业植保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8|低空物流场景示范区建设|项|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9|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套|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0|智慧感知系统|套|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1|自动灭火智能充电柜|套|2|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2|文化氛围布置|套|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度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1.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8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5)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O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需将下述资料盖章扫描件(1份)发邮件至邮箱,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标书费付款凭证。
售价:500元人民币(纸质文件)
转账事由:机电学院智慧低空无人机综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标书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