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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1 16:31:12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公告: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GDRS-20260612),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阳春市三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二次招标)

 

2.目编号:GDRS-20260612

 

3.磋商报价上限:人民币715386.0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2587.20元,暂列金额为0元)(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数  量:一项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出具《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出具《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磋商邀请函》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磋商邀请函》承诺)

 

5.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代理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四、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2671日至20267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4.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 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671309:30-10:00 (北京时间)

 2.响应截止时间:202671310:00 (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开启地点:阳春市。

注: 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