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X-ZC202607-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元):餐标:15元。每月按实际管理运营费用结算,最高不得超过当月收取总餐费的3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前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5)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载明经营项目须包含“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0时09分到2026年07月28日00时17分
获取方式: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送至gxzbvip518@163.com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待招标代理审核通过,缴纳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0时1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0时10分
七、其他
受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ZZX-ZC202607-01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南燕小学师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餐标:15元。每月按实际管理运营费用结算,最高不得超过当月收取总餐费的35%。
四、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1
标的:委托食堂管理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服务周期:2026年9月1日-2027年7月31日,具体以广州市教育局规定的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前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5)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载明经营项目须包含“餐饮服务”。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购买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购买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送至gxzbvip518@163.com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待招标代理审核通过,缴纳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0时30分
当天14时00分开始接收
九、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10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