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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招标:图湃(北京)医疗科技集团眼科医疗器械临床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4:32:05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招标:图湃(北京)医疗科技集团眼科医疗器械临床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86-26200E195576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科医疗器械临床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平台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图湃(北京)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82号院3号楼1层101室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2618.37㎡,以3号楼1层101室测绘平面图、更新版布局图、隔墙尺寸图和现场复测确认为准。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55日历天。本项目须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期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本项目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2.5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眼科医疗器械临床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平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眼科医疗器械临床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平台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施工、项目管理、资金及风险承担能力,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

(1)企业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涉及建筑机电安装、通风空调、弱电、基础气体、局部洁净、消防等依法需要相应专业资质或专业能力的工程内容,中标人应自行具备相应资质,或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中标人对项目整体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接口协调、调试检测和竣工验收承担总体责任。

②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已完成的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m2(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实验室/洁净室科研平台类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投资额可指建安工程费、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同等额;

b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已完成的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m2(含)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实验室工程、洁净室工程、科研平台工程、医疗器械研发/验证平台工程或类似机电净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管理经验;如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依法可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相应注册/职称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④投标人应配备与本项目装修、机电、暖通、弱电、净化、给排水、消防协调、资料和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投标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投标文件签章有效;

(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相应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费用承担、发票开具、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违约责任和对招标人的连带责任,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应承诺中标后、进场前依法完成北京市相关备案、信息登记或管理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

(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7)本招标文件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8)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7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3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