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在线招标: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6-06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加的,应当提供总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也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1文件获取表,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负责人获取的除外),4文件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