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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 吉林省2026年长春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13:54:30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最新资讯: 吉林省2026年长春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省

**项目概况**

2026年长春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YZB‑2026‑134

1.2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对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训班进行培训,培训人数95人,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聚焦粮油生产稳定发展和“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培育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带头人开展培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5最高磋商限价:38万元。

1.6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其中,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理论和实践集中培训及系统录入等工作,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

1.8质量标准: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能够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备,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体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供应商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两年以上涉农培训经验,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理论素养。熟悉相关培训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且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响应活动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长春市递交登记材料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证明相关材料;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4、售价:5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