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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省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13:55:13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省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GJ‑ZCGC‑2621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85998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J‑ZCGC‑26219;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599.88元;

最高投标限价:398599.88元;

采购需求:校园景观绿化提升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竣工验收;

建设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社保凭证);

3.4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17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