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发布:吉林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智能仓储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
招标人: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智能仓储,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智能仓储。
2.2项目编号:ZYGJ-ZCHW-26231。
2.3招标范围:采购1套无货架式料箱堆叠智能仓储系统,适配野山参干细胞长周期培育特性,在同一平层的1900平方米面积下,满足高存储量(大于等于18000箱)以实现未来生产需求。本项目包含全流程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含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生产管理模块)及全套软件实施服务、WMS仓库管理系统、料箱存储搬运系统、出入库作业工作站、智能充电系统、机器人管理系统、库前区输送配套系统;涵盖软件系统定制实施、部署调试、业务适配优化、操作培训及项目陪产等全部实施服务内容,同时负责整体系统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安装、系统联调,全面满足政府示范性标杆工程的建设、落地及验收要求。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月到达用户现场,且完成安装调试。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7预算金额:5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其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个PDF,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确认;代理机构会在收件当日16时00分前对申请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申请成功的申请人,代理机构将《领取招标文件确认表》电子版回复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截止之前,将填写完的《领取招标文件确认表》(word版及盖章版pdf)、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简要填写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文件费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