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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10:05:33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公告: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C-2026-08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长绿发改审批字【2026】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区财政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项目管理;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9个社区的79个老旧小区;

2.3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组织与参建各方协调管理;负责各参建单位日常履约监督、过程考核与现场管控,协助建设单位统筹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所有相关参建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及完善所有参建单位的合同;并负责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汇编,统筹项目竣工资料整编、工程档案规范组卷、验收归档及移交工作,并全面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预算金额:295.99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0;

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档案全部移交完毕且相关工作全部终结止;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管理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程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确保本项目全过程独立负责、全程履职、全程在岗。

3.4投标人拟组建专项服务团队,配置内业人员4名、外业人员9名。所有团队人员均具备相关从业工作经验,且全部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全面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为本项目提供可研编制、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相关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潜在投标单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彩色截图。

4.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4:00,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