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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资讯: 天津市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31 10:52:56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资讯: 天津市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ZB‑2026‑NB‑0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红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平津战役纪念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6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简要技术要求:熟练和掌握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的操作,履行岗位责任制。对监控室的各种消防、安防设备实时监控和操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起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电子件。非天津注册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四)所需人员需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资格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现金发售,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受平津战役纪念馆委托,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ZB‑2026‑NB‑027

 二、项目内容

平津战役纪念馆安防、消防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9月6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简要技术要求:熟练和掌握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的操作,履行岗位责任制。对监控室的各种消防、安防设备实时监控和操作。

 三、项目预算:4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起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电子件。非天津注册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四)所需人员需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资格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加盖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14:00。

(二)磋商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14:00。

(三)磋商地点:天津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