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发布: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二期生化池及二期调节池清淤服务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45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苏州市吴江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二期生化池及二期调节池清淤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苏州市
2.2项目规模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装备两台日处理垃圾750吨的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配二台容量为18MW汽轮发电机组
2.3服务期限:共50天(从许可开始施工到整体验收结束)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一二期生化池及二期调节池清淤服务。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级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