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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年发布:东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16:01:46 浏览次数:59

2026年发布:东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3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2项目规模:500t/d2.3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9年2月9日,以合同具体签署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负责将甲方稳定后飞灰从甲方飞灰暂存点运输至东平县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单程运输距离约15公里,包含含卸车及协助装车、掀膜、要膜、焊膜(日常焊膜)、覆土[含整平及提供足量黄土]、码垛、搭设作业平台(含符合国标质量要求的600平方防渗膜(1.2mm厚)及焊接)及约一万平方原填埋区域整体焊膜。运输过程需按属地政府规定要求的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平台运行流转电子转移联单。项目预估螯合飞灰年产量约为7000吨。 2、乙方应具备能够满足鳌合飞灰转运装卸、服从填埋场码垛管理以及飞灰堆体掀膜、覆膜、焊膜(日常焊膜)等工作的机械设备,如运输车辆、叉车、挖掘机、吊车、覆膜焊接设备等,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的车辆、机械设备和人力,保障甲方稳定化飞灰日常运输、安环保障以及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的需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3)投标人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30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