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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资讯:吉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采暖期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09:51:31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招标资讯:吉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采暖期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采暖期生石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GY-2026134-HW。

2.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采暖期生石灰采购项目。

3.最高投标限价:550元/吨。

4.计划采购数量:30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对中标单位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作保证)。

5.招标范围:2026-2027采暖期生石灰供应商选择。

6.选取单位数量:此项目选取1家供应商

7.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8.服务期(供货期):2026-2027采暖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生石灰技术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

4.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6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6.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提供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按招标方要求,及时送货,24小时服务,服务不及时,取消送货资格。

1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告知报名材料已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回传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6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长春市;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