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ZX-2026公开-08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投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实行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分离原则,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主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委托,公司就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1.2采购编号:HNLZX-2026公开-0831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内容:蔬菜、水果、肉类、奶类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大写:市场上相应食品原材料批发价的百分之壹佰
小写:市场上相应食品原材料批发价的100%
注:按月实际验收数量结算,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6供货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初级中学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1.8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一学期一签)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2.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投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本项目实行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分离原则,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主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8:00(北京时间);
3.2方式:邮箱获取
投标人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